灯具GS认证表面温度新规
日前,德国安全技术中央部门(ZLS)发布了EK1决议(No.518-12),要求进行GS认证的灯具产品必须要满足相关的表面温度的要求,并进一步明确相关要求所适用的范围以及免除的条件。目前,此决议已经发布并进入实施。
该决议适用于EN60598系列的灯具,具体的表面温度的适用范围为,非功能性表面温度如果在灯具特殊标准中进行规定的依据特殊标准执行,而对于没有规定的,所有固定在手可触及区域的灯具以及可移式灯具,其表面温度为:金属部件热表面温度超过60℃,非金属部件热表面温度超过75℃,须在用户使用说明中给出足够的安全告示;泛光照明的表面,在EN60598-1通用标准正常热试验的温度限值为90℃;
该决议还规定限值适用于IP1X试验探棒(依据EN60529,具有50mm球形)可触及的所有材料表面,但对下列情况进行免除:光源照射的开口和半透明罩盖或玻璃(包括荧光材料)免除;在光源照射开口之前或之后的所有部件,如反射器或防护格栅,不在决议覆盖范围。
GS认证是德国劳工部授权TUV,VDE等机构进行的安全性认证,相关产品要想进入欧洲高端市场必须拥有GS认证标志。据统计,单宁波地区出口到欧洲的灯具产品就已超过5.8亿美元,而此决议的实施必将导致其受到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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