带扣/R16-车辆部件E/e-Mark认证
1.带扣的设计应能排除任何不正确使用的可能性,尤其应保证带扣不能处于部分啮合的位置,开启带扣的方法必须明确,无论带扣与佩带者身体的哪个部位接触,在距接触面不超过2.5mm处的接触区面积不得小于20cm2,宽度不得小于46mm,对于全背带式安全带带扣,如果带扣,如果带扣同佩戴者身体的接触区域在20~40 cm2 之间,则认为满足要求。
2.无论车辆处于什么位置,即使带扣不受力,也应保持啮合状态,不能存在偶然 小于10N的力打开带扣的可能性。带扣应易于使用和扣紧,当它不受力时或当在下面第5.8.2条中规定的受力条件下,它应能使佩带者在某个方向用一只手的简单动作来打开。另外,当安全带总成使用在前排外侧座椅位置时(全背带式除外),带扣也应能由佩戴者在某个方向用一只手的简单动作来打开,带扣应通过压一按钮或某一个类似的装置来开启,在实际的打开位置上,压力施加表面必须有:
对于封闭环式带扣:面积不小于4.5 cm2,宽度不小于15mm;
对于非封闭环式带扣:面积不小于2.5 cm2,宽度不小于10mm;
带扣按钮表面应为红色,带扣其他部分不得呈红色。
3.当按第7.5.3条进行试验后,带扣应能正常工作。
4.带扣应能承受反复操作,在进行第7.7条规定的动态试验前,带扣应经受5000次开闭循环;对于全背带式安全带的带扣,即使锁舌没有全插到位,该试验也被认可。
5.在进行规定的试验时,带扣开启力不大于60N。
6.带扣应按规定的要求进行强度试验。承受规定的负载时,带扣不得断裂、严重变形或开启。
7.当带扣上有可供2 个总成共用部件时,如果附属于一套总成的扣带部件与附属于另一套总成的配合部件相啮合的话,即如果使用时带扣可能是采用该方法装配的话,则应对带扣进行法规中规定的强度和开启试验。
同类文章排行
- 电动车3C认证详解
- ECE认证 R28车辆喇叭法规详解
- 汽车玻璃的DOT认证
- 欧洲儿童安全座椅标准ECE R 129法规解读
- 工信部发布实施四项新能源汽车国家标准通知
- 汽车产品进入欧盟市场应符合哪些要求?
- 摩托车头盔ECE认证法规即将更新
- 中国汽车出口美国的优势DOT认证到底何在?
- 欧盟或出台更严格汽车检测制度
- 英国脱欧,E-mark认证对中国汽车零部件行业新机遇的重要性